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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基层】乐清财政:多措并举培育“新农人”成为“兴农人” 发布日期:2024-08-22浏览次数:来源:温州市财政局字体:[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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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才振兴。近年来,乐清市财政局注重培育发展“新农人”,重点加强乡村振兴人才“三支队伍”建设,为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。 一是做好“引才”,发挥财金协同作用 联合乐清市农业农村局、省农担公司创设“农创担”专属产品,为农创客群体提供单户10万-300万元的担保贷款额度,乐清财政按实际贷款额度的0.3%给予担保费补助,按实际贷款额度的1%给予贷款贴息。同时,完善农业保险体系,对大棚铁皮石斛、杨梅、茶叶等地方特色险种给予30%-70%的保费补贴,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引导作用,不断凝聚“新农人”力量,加速提升农村新质生产力。 二是做好“育才”,提供专业技能培训 2024年安排资金196万元用于高素质农民、新农人引育、农村实用人才等农业农村人才培训,切实激发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活力;推进“学历 技能”模式,发挥远程教育和农广校体系的办学优势,提升更新知识能力。2023年累计培训高素质农民223人次,培训农村实用人才424人次,其中10人被录取为部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,8名获评省级乡村工匠。 三是做好“兴才”,壮大新型农业主体。 安排资金436万元用于家庭农场整体提升、粮油单产提升和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,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示范创建、提升服务能力等;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、省级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级分档奖补,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、养殖面积和发展规模变化等特征,积极推动“惠农政策服务直通车”,让农户“零跑腿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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